根据《上海市德州商会章程》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:会员大会每届4年,到期应召开换届大会。如遇特殊情况,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。
经换届筹备工作组审议等程序,确定上海市德州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拟任职人员名单,现予以公示,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各界监督。公示内容包括:上海市德州商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监事、监事长、秘书长、理事会名单
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向上海市德州商会换届筹备工作组反映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上海市德州商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相关公示名单:
德州商会的同仁们:
躬耕商海,必以诚心正意立身,面向海内外弘扬并传承“上善之德,儒商之沪”的精神,团结奋进、众志成城的美好前景;也必然成就我们得道多助的良善之果,铸就我们德商名扬四海的秉性和盛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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